根据规定,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按《物权法》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权法上的产权效力。也就是说此类安置房还没有取得安全产权,对外出售是不合法的。
即使签订附生效的买卖合同,期间风险也甚大。如: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可能会出现如下一些潜在安置房买卖的风险。若购买的安置房已经住满5年,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再将安置房转为商品房之后,就能合法进行销售了。
安置房买卖的注意事项
1、动迁安置房上市交易首先需要满足房子有房产证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办理的相关规定,未依然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购买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存在很大的风险,没有房产证我们就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不能办理住房贷款,存在一方违约的风险等等。
2、动迁安置房分为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这类安置房在取得所有权5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不同城市对于安置房政策会有所不同,比如说根据上海动迁安置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动情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
3、除此之外,我们购买动迁安置房还需要注意土地性质。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性质,那么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将土地性质变更为国有出让土地性质才可以上市交易。这个时候安置房过户交易和一般房屋没有什么区别。
4、动迁安置房如果是属于房产开发因素,开发商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和一般商品房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我们只需要取得房产证就可以进行上市交易。一般情况下产权调换的拆迁安置房第一次交易是不受政策影响。
综上所述,购买拆迁安置房是有很高风险的,建议大家对购买安置房要慎重考虑,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