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近年来全国新房价格的急速上涨,总房款也在日渐飙升,尤其在房价高涨的一线城市,单纯地公积金贷款通常难以满足需求,“组合贷”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所谓组合贷,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组合贷款办理两大条件
首先,办理组合贷款,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达到公积金贷款标准,这是基本的要求。同时,借款人自身要具备申请银行商业贷款的条件。
其次,有的借款人虽满足了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也无法办理组合贷款。在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由于办理组合贷款的时间比较长,很多房主不同意采用组合贷款。在现实办理中,很多开发商也不同意办理组合贷款买房,因为开发商通常在建房之前就已经从某家银行贷款,并承诺业主买房也要从该银行贷款才可以。这种情况之下也没有办法办理组合贷款。
相比其他贷款方式而言,组合贷款是一种比较划算的房贷方式,不仅划算,还能够解决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办理组合贷款。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