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相关规定,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今天小编整理了房产继承的流程及房产继承顺序,一起来看下吧。
房产继承流程:
1、房屋评估:要想继承房产就必须先让评估公司对即将过户的房产进行恰当等的当地的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即将过户的房产在这个城市中的路段、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标定出最为确切的物业市值的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一定要提供房屋所有权的人的死亡的证明书、相应的机关会出示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也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房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
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最后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时候,当被继承人把相关资料提交给公证机构之后,公证机构会审查被继承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性,这就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来说在受理公证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该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这只是正常情况下的办理时间,如果遇到一些意外的话还需要审核有关情况,所需时间就要另算了解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湘潭房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