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资购房的分割规则需结合出资性质、房产登记情况及书面约定综合判断。若无明确约定且登记为共有,离婚时可能面临分割;若能证明系对一方的赠与或借款,则可能排除分割。建议提前规划并留存证据,以保障权益。
一、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无明确约定赠与一方
若公婆出资时未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一方(如未签署单方赠与协议),则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
即使公婆全额出资,若房产登记为夫妻共有,视为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时可能考虑出资来源适当多分,但非绝对。
二、视为个人财产的情形
1.明确约定赠与一方
若公婆出资时通过书面协议、公证等方式明确表示仅赠与子女一方(如“仅赠与儿子个人”),则房产为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
司法实践中,若房产仅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认定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尤其是全款购房且无共同还贷的情况下。
三、特殊情形处理
1.部分出资或共同还贷
若公婆仅支付首付,夫妻共同还贷,则房产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分割时返还公婆出资部分,剩余增值部分均分。
2.借款性质认定
若公婆主张出资为借款,需提供借条等证据。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需共同偿还,但不影响房产归属。
四、实务建议
1.保留书面证据
公婆出资时建议签署赠与协议或借条,明确性质,避免争议。
2.登记权利人
房产登记时明确权利人(如仅登记子女一方),可降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风险。
3.咨询专业律师
各地司法实践存在差异,需结合当地案例及法官裁量权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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