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有关明确规定,在开发商违约时,“定金”双倍退回;购房者违约时,“定金”不退回。“定金”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合作协议书标的20%。但有些情况可以退买房定金,一起来看下吧。
可以退买房定金的几种情况:
1、补充协议书难达完全一致,可要求退回定金。
在交付定金签署认购合同时,可能会需要签署补充协议书。假如购房者对协议内容存疑,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书内容难以达成一致,并所以无法签订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退回买方。
2、其它因素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的。
这些因素也有可能是由买卖双方造成的,比如,如果因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是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才会导致签订过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退回。但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是其他损失。
3、开发商对协议好的内容进行改动。
在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往往就与开发商约定很多条款,假如购房者在正式签订时将认购协议中确认的条件,比如价位、房型、占地面等进行改动而造成签订未果,视作卖方违约,应双倍退回定金。
另外,也可以多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协商,如果大家可以积极主动地与房地产开发商多沟通沟通,且对方愿意退回定金,那一样是可以的。
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3、一般情况下,双方虽然是订立了定金条款,但是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会生效,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